关于首批国家气象科普基地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2
根据《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气发〔2019〕10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局与科学技术部联合开展了首批国家气象科普基地评审工作,按照《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经各地气象、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环节,拟授予以下基地“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称号:
中国气象科技展馆及系列专题科普展区
北京市气象探测中心(北京市观象台)
长治气象科技馆
上海市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中国北极阁气象博物馆
中国台风博物馆
叶笃正气象科普馆
山东济南气象科普馆
驻马店市气象科普馆
涂长望陈列馆
广东省东莞市气象局
重庆市铜梁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嘉峪关市气象局雷达气象塔
温泉县气象局
厦门市青少年气象天文科普基地
深圳市气象台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局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我们将按照《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烨;联系电话:010-684069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